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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方投诉、申诉及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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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使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得到公正合理的申诉及处理,更好地激励员工等为公司发展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内外部所有投诉事件和反馈建议。相关方包括:顾客、员工、股东、供应商、政府单位等。

3.0 职责

3.1部门主管与员工代表应做好员工与管理代表的信息沟通。

3.2人事部提供申诉渠道/设施并全面监督跟进过程。

3.3高层负责对接处理政府单位、股东等相关方申诉反馈。

4.0投诉内容

4.1员工在受到不公平对待或有任何意见及建议时可提出个人意见。

4.2若在生产、生活中与他人产生纠纷可向组长口头报告。

4.3企业员工有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

4.5 有滥用职权,对投诉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的,领导有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事故的。 

4.6发现企业内员工有作案迹象的,员工对公司各环节有建议或其它严重不合理行为的.

5.0 内/外部投诉方式与处理

5.1 投诉方式

5.1.1投诉人可采取面谈、信函的方式进行投诉,公司设有意见箱。 

5.1.2投诉人可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投诉。 

5.1.3投诉人可以对公司内无法处理的问题向工会反映。

5.1.4公司为保护员工,免受打击报复,同时设立投诉信箱,由人事专员负责定期收取投诉信件,并上报总经理。人事部负责对有关信息作记录.

5.1.5投诉人可根据受理投诉的对象能否处理投诉的问题及其公司可信度程度来选择受理投诉对象。

5.1.6内/外部投诉(如员工/供应商/周边单位或个人等)可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投诉热线:0758-3856279/18566019577,接纳专人:曾景文,接收邮箱:3253924395@qq.com。

     反腐败投诉热线:138 2263 5702,接纳专人:梁小霞,接收邮箱:932336294@qq.com.

5.2投诉处理受理投诉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速、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受理投诉后应在15日内做出裁决。

5.3投诉及投诉处理的责任 

5.3.1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 

5.3.2受理投诉人必须对处理投诉的过程及结果负责,严禁有不公正或泄密行为。

5.3.3任何人不得对员工及相关方的合法投诉给予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公司对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4奖励 

5.4.1公司对举报事情一旦查实,公司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5.4.2公司对员工的建议一旦采纳,将给予员工一定的奖励。

5.4.3公司的奖励将以升职优先考虑或以现金奖励方式,现金奖励以50元到1000元不等.

   5.5 由管理代表组织,至少每五年对投诉解决机制进行一次复审。在企业发生任何变动并导致实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变化后,审查投诉解决机制。在出现控制缺陷迹象时,要对投诉解决机制进行审查。

  6,相关记录《员工申诉及反馈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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